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將于2019年12月21日-23日舉行。省教育考試院鄭重提醒廣大考生要誠信考試,遵紀守法。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是國家統一考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考試違規作弊行為做了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增設并規定了“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或提供試題、答案罪”和“代替考試罪”,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增設并規定了“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或提供試題、答案罪”和“代替考試罪”,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督忉尅访鞔_規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等情形,均應認定為“情節嚴重”。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決定》,其中第七十九條和第八十條也對考試作弊處罰做了明確規定。
請廣大考生自覺遵守國家和我省制定的有關考試的法律法規,守法遵規、誠信應考,不參與涉考違法犯罪活動,共同維護研究生考試的公平公正。
最后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