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自學考試辦公室、中山大學:
根據《關于我省自學考試行政管理等十八個專業變更主考學校的通知》(粵考委〔2017〕4號)有關精神,結合近兩年中山大學自學考試收尾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為更好服務廣大考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中山大學主考專業收尾工作過渡期的確定
中山大學自學考試收尾工作至2022年結束,在過渡期內,中山大學須繼續為首報專業主考學校為中山大學或已取得中山大學實踐考核、畢業論文成績的考生組織實踐考核和畢業論文,接受考生畢業申請;過渡期結束后,不再受理。
二、關于中山大學主考專業收尾工作過渡期的相關工作安排
(一)實踐考核及畢業論文
2021年前,中山大學每年組織2次實踐考核及畢業論文申報,2022年只在上半年組織1次。
(二)畢業申請及辦理
過渡期內,中山大學每年接受2次畢業申請。申請中山大學畢業的考生,須在2022年12月前達到所選專業畢業要求,并完成畢業申請手續,2023年起中山大學不再辦理自學考試畢業事宜。
三、其他有關事項
中山大學組織實踐考核、畢業論文、學位申請等工作的具體安排,由中山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負責公布。
請中山大學認真做好過渡期的相關工作,各地級以上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及有關單位及時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8月16日